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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 他点燃邻居仓库 一把火烧毁40万元物品

经典老歌  2018-09-28 10:34

沈江江绘

5月5日清晨,仪征大仪镇一仓库着火,案发当天,放火男子杨某被抓。原来,杨某是仓库老板的邻居,双方因停车等问题发生不快,于是纵火报复,案发后,杨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近日,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仓库凌晨起火

数百件物品被烧毁

周老太(化名)家住仪征市大仪镇。5月5日清晨4点多,周老太早起准备做早饭时,发现厨房的北墙着了火,碗橱已烧塌,厨房里都是烟。和厨房北墙紧挨着的,是她小儿子小周(化名)家的房屋,去年下半年租给一位杨老板做仓库。

接到报警后,消防队员很快赶来,经紧急扑救,大火被扑灭。此时,租户杨老板及户主小周先后闻讯赶来,但仓库里的财物已被烧得所剩无几。经现场清点,清点出被烧毁的净水机390台、油烟机340台及保洁柜等物品。

纵火者当天落网

竟是仓库老板的邻居

这场火是怎么引发的?民警在现场询问时,杨老板、周老太等人几乎都把矛头指向了邻居杨某。

他们称,小周家建仓库时,杨某很有意见,为此,两家曾发生不快。去年,杨老板来租仓库时,最初看中的是杨某家的房子,还交了定金,后来毁约,租了小周家的房屋。为此,杨某和杨老板发生过争吵。

为查明情况,民警调阅了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结果显示,案发当天凌晨1时28分,杨某经过案发仓库,3分22秒后,杨某离开,仓库开始着火。警方认为,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便将杨某抓获。

因租房、停车闹不快

老汉放火后积极赔偿获缓刑

经查,杨某今年62岁,仪征人。归案后,他对放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杨某交代,起初,他是因租房问题与杨老板闹不快。杨老板租邻居家做仓库后,经常在他家旁边上下货,影响了自家通行,因此,双方矛盾升级。为此,小周曾调解,但没有效果。其间,杨老板说了一句气话,“有本事你把我车砸了,放火把它烧了。”

案发当天凌晨,杨某打牌回家,经过仓库时,想到杨老板的话,越想越气,于是跑过去放火。

经鉴定,被烧毁物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被烧毁仓库修复需5万余元。案发后,杨某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近日,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认罪、悔罪表现、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其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通讯员 杜淼 记者 刘娟

作者: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