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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枪击杀人后入检察院工作 事情经过是什么?

经典老歌  2018-11-06 13:57

2018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称,1993年1月,陈志伟枪击致人死亡,但其涉嫌的刑事案件在时任海林市公安局长韩宝林的包庇下久拖未决,相关卷宗被海林市公安局法科处科员韩国军丢失;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拖延处理、蓄意包庇,使陈志伟未受到任何处分,还将陈志伟违规吸收录用为检察院干部。

2018年9月,陈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件涉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4人,正在核查处置中。

男子持枪杀人后成干部.jpg

枪击致人死亡后未被追刑责,反入检察院工作

通报称,1993年1月,陈志伟枪击致人死亡。长期举报陈志伟“涉黑”的王月颖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此案发生在海林市区的一歌厅,当时在海林市公安局工作的陈志伟与社会人士在歌厅因争抢麦克风发生冲突,后陈志伟开了三枪示威,但第三枪击中吧台一时年19岁的女服务员,致其死亡。陈志伟随后逃离现场。

2018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的通报写道,在海林市原公安局长韩宝林、海林市原公安局法科处科员韩国军、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的协助下,陈志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进入检察院工作。

1994年,韩宝林还要求陈志伟父亲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

2018年9月,陈志伟受到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韩宝林、韩国军、郭世昌也相继落网。根据通报内容,韩宝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韩国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郭世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上述事件的前一天——11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也通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根据通报内容,2005年以来,以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规经商,参与并实际经营典当公司;违法高息放贷,借机强取豪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纠集社会人员限制未偿还借贷利息人员的人身自由;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轻伤害;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与人发生口角,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弄虚作假,骗取干部和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