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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哲宏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金哲宏案件完整历程是什么?

经典老歌  2018-11-30 11:55

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金哲宏辩护律师介绍,出庭检察员与辩护律师观点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身体状况不佳的金哲宏坐着轮椅参与法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几度失声痛哭。

再审开庭一个月后,金哲宏终于等到了无罪的判决。

金哲宏家属和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jpg

【金哲宏案历程】

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近被发现;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之后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

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

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吉林市中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对该案进行报道,同日吉林高院回应称,将对该案进行复查;

2018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2018年11月30日,吉林高院再审宣判金哲宏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