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老歌 2018-12-26 10:19
为解决监管矛盾,形成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2018年1月15日,原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点击查看),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扩大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打击面。根据该《办法》,举报人最多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我省固体废物举报奖励制度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并转发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参照学习。《办法》实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类媒体全文发布。各级环保部门也迅速落实重奖举报制度,开展广泛宣传,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有多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因群众举报告破,取得了良好效果。
省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更好地推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地实施;通过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公、检、法、环四单位联动机制优势,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构建“强化排污者责任、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巩固浙江全国最严环保执法省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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