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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制度有望废止是真的吗 这将意味着什么?

经典老歌  2018-12-26 11:12

本来“收容教育”措施,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之行政违法人员,即可单方决定最高限制其人身自由2年的强制措施,这同宪法、法律明确的任何公民未经法检机关决定不受逮捕(长期羁押)的规定相抵触。现在由最高立法机关主动建议有关方面提出废除该制度的动议,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事后备案审查进入全面实质运行阶段,审核的范围越来越广、力度越来越大。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在近两年来,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去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被称为法规备案审查室成立以来的首份备案审查“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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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就开除”等一系列与群众利益相关且违背上位法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纠正,让公民在备案审查制度当中品尝到了法治的甜味。党的十九大上还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原来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专门机构“法律委员会”变更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可以预见,今后的法律法规事先和事后审查机制将因此进一步完善。这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废除收容教育制度,不是一个偶然,而是我国法规违宪备案审查工作进入刚性阶段的重要标志。

它使得“收容教育”进入倒计时。沈春耀透露,拟从明年开始,逐步推动将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两院”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有着20多年历史的收容教育制度有望走进历史,体现的是中国法治的进步,更体现了中国宪法制度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