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资讯

男子游泳馆内溺亡是怎么回事?救生员为何视而不见?这究竟是谁的过错?

经典老歌  2018-11-01 09:23

为此,刘女士和一对儿子将弘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9万余元。

游泳池.jpg

游池所有者:伊某应属自身疾病复发导致溺水死亡

弘大体育公司则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求。弘大公司只认可一名救生员在看手机,并表示伊某游泳时系突然出现身体下沉,且没有呼救和挣扎。工作人员很难发现,伊某应属于自身疾病复发导致丧失意识进而导致溺水死亡。

而事发后,刘女士在接受民警询问时,曾表示过“之前伊某原来也这样犯过一次”“检查还是没检查出来过”等,伊某的死亡原因为心脏病发,只是其当时恰巧处于游泳池中,溺水的死亡调查结果仅经过尸表检验而未经尸检,依据不足。

弘大体育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游泳(培训),其中登记有游泳救生员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3名;弘大体育公司还取得了《卫生许可证》;本案中的两名救生员取得了救生员资质。游泳馆的泳池面积为250平方米,游泳馆没有医护人员,日常管理中每个班有2名救生员值班。并提供《游泳人员须知》《溺水抢救操作规范》《游泳救生心肺复苏流程图》的照片,证明其尽到了告知提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