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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和同事吵架竟被气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经典老歌  2018-12-26 09:20

本案中,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分属不同的行政村,在工作上分属不同工种,工作餐亦各自解决,除分发围巾时有交集外,工作和生活无其他交流,故可以认定被告柳大妈对郭大妈患有高血压病史并不知情。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因为在工作中分发围巾发生争吵,主观上被告柳大妈没有通过吵架追求郭大妈死亡的意图,也无法预见吵架可能会导致郭大妈死亡的过失。同时郭大妈对自己的死亡亦无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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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被告柳大妈与郭大妈发生争吵,客观上给郭大妈在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郭大妈血压升高并诱发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脑室积血、脑疝并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郭大妈自身的高血压疾病与损害发生之间亦有因果关系。

因此,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双方分担。综合本案案情,本院酌定案涉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郭大妈自行承担90%,被告柳大妈分担10%。柳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

桐庐法院法官提醒,类似这样因争吵后情绪激动诱发死亡的案例历年来发生不少。因为每个人的年龄、身体状况、承受能力不同,所以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处理各类纠纷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及言行,好好沟通。